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18日訊(記者 戴璐嶺)198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頒佈,開啟了我國依法統計的歷程。30年來,通過一系列統計法律規範的實施,逐步將統計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而《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將“法律責任”寫入了地方法規,開創了全國統計立法的先河,為國家修訂完善統計法律提供了成功的範例。
  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對《條例》的第三次修訂,是全國第一個完成對地方法規的進行全面修訂。在新修訂的《條例》中,對統計立法中的多個熱點、難點問題上取得了突破,為全國兄弟省市的地方立法提供了藍本。
  四川省統計局局長範秋美談統計立法30年表示:“回顧這30年,很不平凡,令人欣慰。”
  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成績斐然
  四川省統計局局長範秋美稱,30年來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成績斐然。
  據瞭解,統計部門為實施依法統計,先後開展了統計“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廣大幹部群眾基本上樹立起了依法統計的法律意識。多數領導幹部認真履行了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職責,以及為統計工作開展提供必要保障的義務;絕大部分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了“三權”,以及為服務對象提供統計信息咨詢的義務;眾多統計調查對象依法配合統計調查,如實提供了統計調查資料。在此期間,統計部門還查處了一大批統計違法案件,震懾了統計違法者,教育了廣大幹部群眾。
  統計法對統計工作影響巨大
  統計法的出台,揭開了統計工作必須依法開展的嶄新一頁。範秋美表示,統計法改變了歷來的統計工作思維模式,由人治思維轉變到法治思維;它打破了傳統的統計工作方式,由無約束的行政權力轉變到依法統計;它促成了統計工作的職能轉變,從單純為計劃服務轉變到對經濟社會發展進行監測和預警,滿足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需要。
  統計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就
  在統計法的保障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已經確立;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綜合運用全面調查、重點調查等方法的統計調查體系已經形成;以國家、部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相互銜接的管理機制已經建立;以國家、部門、地方統計資料管理和公佈的管理模式日趨成熟;以統計資格培訓、統計繼續教育、統計職稱考試為主的統計教育體系已日趨完善;以國家、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人員的監督檢查體系已初步形成。
  這些年統計工作發生的巨大變化和取得的顯著成就,統計法的作用功不可沒。統計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賦予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三權”,從法律制度上有效遏制了行政干預統計數據;統計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職責,從法律制度上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開展提供了保障;統計法規定統計調查對象有及時和如實提供統計調查資料的義務,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統計調查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性。這一系列的統計法律制度規定,為依法統計、確保數據質量提供了堅實保障。
  統計法頒佈30來,依法統計有效治理了各種統計亂象,統計數據質量明顯提高,較好地服務了經濟社會發展。範秋美表示,儘管如此,但目前統計普法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統計違法還時有發生,統計數據質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統計工作還沒有完全實現由單重心向雙重心轉移,統計服務還不能完全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這些均表明,依法治統還任重道遠。“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盲目樂觀、驕傲自滿,應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依法統計,這是統計改革發展的需要,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是黨和人民的重要期待,是統計人的歷史責任。”範秋美說。
  三方面繼續推進依法統計
  如何繼續推進依法統計,範秋美認為應重點從三個方面推進:一是繼續推進統計普法宣傳教育。要通過連續不斷地統計普法宣傳教育,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社會形成一種依法統計的氛圍,領導幹部、統計工作者、統計調查對象都能自覺履行自己的統計義務。二是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統計部門要嚴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據統計法的授權開展統計工作,不越權、不棄權,一切都依法辦事。三是繼續推進依法治統。要按照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及時查處各種統計違法行為,凈化統計環境、維護統計秩序。  (原標題:四川省統計局長談統計立法30年:四川走在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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