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打擊暴恐犯罪必須堅持專群結合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新華社記者王思北、鄒偉)反恐怖鬥爭與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公安部近日下發《關於公安機關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對公安機關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提出要求。
      重金獎勵、暢通舉報途徑、嚴格保護舉報人……公安部有關負責人27日對舉報獎勵機制的亮點進行瞭解讀。
      防範打擊暴恐犯罪需堅持專群結合
      “防範打擊暴恐犯罪必須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安衛星告訴記者。
      通知指出,為更加有力地防範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各地公安機關必須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在已有相關工作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以便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反恐人民戰爭,切實增強預防、遏制暴力恐怖犯罪的社會基礎。
      “實踐證明,依靠群眾舉報的方式非常有效。”安衛星說。自5月23日啟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以來,新疆共打掉32個暴力恐怖團夥,抓獲380餘名犯罪嫌疑人,接到群眾舉報案件線索400多條。其中,根據舉報打掉11個暴恐團夥,1個宗教極端團夥,抓獲嫌疑人80多人。
      根據部署,對群眾舉報,各地公安機關將根據查證情況和其對防止暴力恐怖事件發生、偵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獲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發揮的實際作用和效果,劃分為若干等級,分級給予現金獎勵,具體分級獎勵金額由省級公安機關根據本地實際經濟狀況確定。
      目前,部分地方公安機關已經向社會公佈了舉報獎勵辦法。雲南省公安廳規定舉報暴恐最高獎勵20萬元。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規定,為公安機關提供暴力恐怖犯罪活動有效信息線索的群眾,最高可獲得50萬元人民幣獎勵。深圳市公安局規定,對於舉報人提供的涉恐線索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獎勵金額不設上限……
      “重金獎勵,是為了鼓勵群眾舉報涉恐線索,讓越來越多的民眾參與到反恐鬥爭當中。”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巡視員李克明表示。
      多種途徑方便群眾舉報
      為了方便舉報,群眾可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參與。安衛星說,“群眾可以向執勤民警舉報、到公安機關上門舉報,或通過‘110’報警電話、‘12110’短信報警平臺以及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來舉報。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異地舉報。”
      通知還明確了鼓勵群眾重點舉報的幾種情形,包括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非法製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
      “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並組織民警深入街道、社區、鄉村進行宣傳教育,向群眾講明暴力恐怖犯罪組織、人員、活動、物品的特征,提高群眾辨識和防範能力。”李克明說。
      切實做好舉報人保護工作
      在安衛星看來,保密制度至關重要。“要進一步嚴格保密制度,做好對舉報人的保護工作。”
      通知明確,各級公安機關要對群眾舉報情況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獎勵、宣傳等工作中不得公開能夠確定舉報人的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打擊、報複舉報人的行為,要及時進行調查瞭解,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舉報人。因工作失誤造成舉報人人身安全和財產等受到威脅或損害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人身安全有保障,才會有更多的群眾參與進來。“公安機關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恐涉爆線索,及時發現報告,以利有效防範處置。通過全社會共同參與,築起反恐怖鬥爭的銅牆鐵壁。”安衛星說。   (原標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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