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韓旭)從7月3日開始,中央檔案館開始在網上公佈45名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每天公佈一人,分45天完成。昨天公佈的抗癌食物是日本戰犯原弘志的侵華罪行。
  自供中提到,其以西南地區防衛委員會委員的身份,參加熱河地區肅正工作的會議決SD記憶卡定,使各鎮壓機關對八路軍及中國和平人民進行討伐、逮捕、鎮壓,僅9、10月兩次“大討伐中”,“在熱河全省內把抗日工作人員及抗日的中國人民逮捕了約1000名”。
  1937年5月19日,原弘志“命令部下的中隊,對湯原城內中國人民的民房實施搜查盤問,當時我隨身碟的部下射擊中國人民(小男孩)1名,頭部重傷,推定是因頭部重傷致死。”
  1943年7月以後,他以西南地區防衛委員會委員的身份,參加熱河地區肅正工作的會議決定,使各鎮壓機關對八路軍及中國和平人民進行討伐、逮捕、鎮壓。僅9、10月,兩次“大討伐中”,“在熱河全省內把抗日工作人員及抗日的中國人民逮捕了約1000名,經審訊後送SD記憶卡交錦州高等檢察廳承德分廳的約有500名”,“當逮捕及審訊這些人時,對於和平的中國人民加以虐殺、傷害、放火、破壞、拷問(灌涼水、洋油、抱重石、用火筷燙身)等慘無人道的暴行”。
  詳情見國家檔案局網站(http://www固態硬碟.saac.gov.cn/)《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專題
  原弘志
  1895年生於日本岡山縣,1933年3月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曾任偽滿洲國鐵道警護總隊總監部警備科長,鐵路警護軍少將參謀長等職。1945年9月被俘。  (原標題:用火筷燙身等酷刑拷問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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